來源: 時間:2022-11-23 14:05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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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報快訊(記者王煜)新京報記者從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12月14日梧州金店劫案在該院一審開庭,公訴機關在庭上指控,3名嫌疑人從吉林專程南下搶劫金店,作案后逃回吉林途中被警方控制。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,未當庭宣判。
梧州警方此前通報,2017年3月24日21時52分許,梧州市萬秀區中山路“中國黃金”店鋪發生一起搶劫案件,兩名犯罪嫌疑人頭戴摩托頭盔、身穿雨衣、手持兇器進店搶走價值40余萬元的黃金首飾后逃走。店內監控顯示,兩名戴頭盔的男子疑似手持槍支進行搶劫。
3月27日14時33分,梧州警方歷經65小時、輾轉9省市,將三名犯罪嫌疑人趙一、任江、張飛(均為化名)截獲,起獲劫得黃金首飾一批。
新京報記者從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12月14日,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
梧州中院稱,庭審中,公訴機關指控,3月上中旬,由趙一進行策劃分工,3人決定到廣西搶劫金店。隨后,趙一出資,與任江在長春市區內購買了仿制手槍兩支等物品,由張飛使用他人身份證購買了兩張長春至桂林的火車票。
檢方稱,3月23日,任江、張飛曾去梧州市中山路1—3號“中國黃金”金店,因店鋪已經關門而未能實施搶劫。3月24日22時許,任江與趙一通話后,與張飛一道,佩戴頭盔、手套、口罩,再次來到“中國黃金”金店內,由任江手持仿制手槍對店員進行恐嚇,張飛使用鐵錘敲爛展柜側面玻璃,2人伸手將展柜內里的金項鏈、金戒指、金手鐲、金吊墜一批(經鑒定共價值人民幣141750.52元)搶走。得手后,3人按照事先商量好的逃跑路線,向廣東方向逃跑,在逃跑途中,不斷將作案工具、作案所穿的衣服等物品丟棄。3月26日,3人在安徽阜陽匯合后,繼續往長春方向逃跑。
3月27日,3人逃跑途徑內蒙古奈曼旗時,被警方控制,警方在趙一身上搜獲被搶的金飾一批,并已發還給被害人。
庭審中,檢方認為,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合伙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走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條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新京報記者了解到,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,未當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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